最新消息

NEWS

分類項目
麟洋配金牌決定畫面恐難註冊商標 不是因為地名

摘自2021/8/5經濟日報電子報

 

台灣羽球男雙「麟洋配」在東京奧運奪金的決定性界內球判決畫面,讓許多設計師、業者推出該畫面延伸設計的圖像和商品,同時,也有人立即向經濟部智慧局提出註冊商標申請。智慧局表示,若是以當下廣泛被使用的「流行用語」或具有「社會共識」意義的圖像或文字申請商標,一般來說,是不會通過的。

智慧局商標權組副組長胡秉倫說明,由於「商標」的目的是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識別,因此「商標」的審查並不會單看其中某一元素,而是將整個圖像作為整體,看其「是否指向特定來源」。

商標註冊的標準,除了要「可當商標」、「同類別沒有其他易混淆或衝突的商標」之外,也要看有無其他不能申請的事由。其中,在過去的審查案件中,對於「已經被廣泛使用、且其意義已經是大眾共識」的圖像或文字,智慧局認為是不宜讓特定廠商或特定個人專用的。而「麟洋配」的金牌決勝畫面,代表意涵已是眾所皆知,要註冊為私人用的難度可想而知。

胡秉倫說,比如「流行用語」就很難註冊成功。像是近期有人想以「順時鐘」註冊商標,但這是疫情間台灣民眾的流行用語,因此智慧局並沒有核准。不過這也有「但書」,胡秉倫表示,「流行用語」是以申請當下來判定,假如十年後台灣不流行使用「順時鐘」這個詞,註冊成功的機率就的大增了。

「麟洋配」的金牌決勝畫面被設計師、業者重製、重繪,是不是全部都難以註冊商標?胡秉倫指出,商標審查是看整體印象,如果很明顯都代表相同意涵,不會因為上面有文字元素、沒有文字元素,或其他元素的排列位置不同,而有不同的審查結果。

另外,由於麟洋配的金牌決勝畫面是來自轉播單位的畫面截圖,智慧局著作權組組長毛浩吉提醒,其實翻攝有版權的影像或截圖,都有可能侵害轉播單位的權利,尤其是「重要畫面(段落)」、像是電視劇完結篇的重要段落,民眾隨手翻攝,恐怕都有侵權疑慮。

胡秉倫表示,如果已註冊或正在申請註冊中的商標,遭轉播單位、電視台主張其版權、著作權,且經過司法判決,認定是侵權,那麼依據「商標法」都會被撤銷商標。

 

電話聯絡 線上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