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2019/8/9經濟日報
品牌究竟是什麼呢?先舉一個例子說明。
有天你口渴了,想要買某牌子常見的礦泉水喝,剛好你走到一個十字路口,放眼看去,道路四個方向剛好有四大超商品牌7-11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,這幾間店就那麼剛好離你都是15公尺,而你也知道這牌子礦泉水在每間便利店的價格都一樣,你會去哪間便利店買礦泉水?
因為這四間便利店都一樣遠,你要付出的勞力成本也就一樣,礦泉水在四間店的價格相同,所以你要付出的經濟成本也一樣,所以去哪間店都行,而最後讓你做出選擇的,就是「品牌」的影響力、吸引力,也可以說是品牌魅力。
品牌的影響力有多神奇?
我們延續上面的例子,這四間便利商店都賣咖啡與拿鐵,認同某品牌的消費者,會傾向認為該便利店的咖啡比較優質、比較好喝,即使他沒有真正喝過這四間的咖啡也會這麼認為,而當你擺了四大便利店品牌的咖啡在他面前讓他試喝,他會毫不猶豫的說他喜歡的那間便利店的咖啡好喝。
但如果你進行盲測,故意把咖啡換裝在相同的咖啡杯,甚至是故意裝進對手的咖啡杯裡(比如將7-11與萊爾富的咖啡互相調換杯子、或全家與OK的咖啡也互調杯子),你就可以去檢測他到底是真的覺得咖啡好喝,還是因為「牌子」而感覺好喝。
另外,你去某便利商店買兩杯一模一樣的咖啡,然後把其中一杯咖啡倒進星巴克的杯子裡,請不知情的人評價兩杯咖啡的優劣,你可能也會聽到出乎意料的答案。
這就是品牌的魔力,品牌的魔力是超越感官,它是感官與感情的融合,甚至感情成分可以碾壓感官的真實感受,所以品牌在商業上才會如此重要!